离婚房屋财产和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咨询我…

离婚房屋财产和共同财产分割情况咨询我表妹和她老公双方婚前恋爱多年,有很多人证。婚后却由于双方家庭原因矛盾极深,婚后一年一直分居,男方长期冷落女方,女方要求离婚。现咨询以下情况。1、婚前购置了一套房子,房价115万,男方付了20%的首付22万,用本金还款方式贷款30年共93万。之后一年,男方自己付了贷款,共7万左右。再后一年登记结婚,夫妻两人都申请用公积金冲贷同时女方入了房产,一年里共同还了6万左右(之前10个月先两人公积金冲贷,冲完继续每个月扣除2人公积金后再现金还贷)。目前房价已涨到178万左右。这样情况请问进行房产分割时,女方可以获得的房产分割部分是如何计算的?2、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故意不同意离婚,法院拖六个月后再审。这样情况下,房屋价格估算是按向法院提离婚申请日算起,还是按六个月后的房价估算?3、其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按这一年里两人的共同收入(如工作收入)还是按提离婚前两人的共同银行存款帐单来分割(存款分割就会出现故意财产转移情况)?共同收入的凭证哪里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