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看看这个欠债的案例,应该承担什…

请大家看看这个欠债的案例,应该承担什么刑事责任?一、背景:我朋友与我签订了投资协议,明确规定只能做A股,每个月收5%的利息,亏了他承担,我需要钱提前一个月申请,就可以拿回。二、案情:2009年底,我投资了100万给他,据我所知,估计总数200万左右。2010年2月,他说没赚钱,拒绝分红,我让他3月撤出本金。后来他百般推脱,说自己拿钱做了期货,做了汽车生意,都没了。无法偿还。我们要求查看股票交易记录和银行转账记录,他拒绝。在紧逼之下,2010年6月他还了我20万,之后就再也没有给钱,2010年10月,他答应还2万,之后就无法联系,手机关机,也不在家。到他家里找,他妈说喜欢告就告吧,钱是没有的还了。三、问题:1、民事责任上:我之前还与他签订过50万的协议,100万是后追加签订的,他之前给过我的利息,他是否可以要回?2、刑事责任上:是否属于集资诈骗?是否属于合同诈骗?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具体如何理解?3、以上的情况,可以判他多少年?4、补充:非法集资的认定上,非特定个人如何区别?他是与几个人签订的格式合同。而且社会上只要有人肯给钱他应该都会吸收,只是目前吸收的不多,这个是否算非特定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