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我是广汉人,我丈夫是2002年户口迁过来的倒插门女婿,我们现在因感情不和提出离婚,有一8岁的女儿,我提出女儿归我带,他什么都不要签字离婚。但他却提出因城市建设他的农转非的5万元和国家的35平方住房补偿要归还他,生产队每年的小分配几百千把元就不要了!我不同意,我们结婚到现在以来,娃娃从出生到现在读书他基本上没管过,他也挣不到钱,一年有时候才拿两三千元回家,有时候干脆就不给!娃娃都是我父母在帮我们抚养!可以说他分钱没出过!我的要求是他什么都不要,他的就当给娃娃以后和现在的抚养费,请问律师我的要求合理合法嘛?他提的条件我可以不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