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财产损失赔偿我是柳州市*网吧网管,2010年10月14日,当天凌晨3点至4点左右,网吧有4台电脑主机箱CPU和内存条被盗价值四千多元,而且物品已经使用一星期左右,当天晚班只有两名工作人员(收银员和网管)。发生事情后,网吧老板,要求网管一人按照市场价赔偿。网吧面积也比较大,共有170台电脑,分有包厢和隔间。当时本人属于正常上班不睡觉,不上网。而且网吧大部分电脑的主机箱柜没有安装防盗网。因网吧面积太大我一人看不过来,也曾经向老板提议加派人手,老板只是口头答应,但是并没有实行,一直到2010年10月22日老板才加派一名工作人员。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10月25日以来,本人没有跟网吧签订任何合同,也不知道网吧的任何规章制度。而且网吧老板还扣押员工身份证和押金,而且还招聘未满18岁人员进入网吧工作。我想请问一下网吧老板的做法是否合法?我是不是要按照老板说的市场价进行赔偿呢?我应该赔偿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