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是一位17岁的女孩,10月…

交通事故我是一位17岁的女孩,10月12日我骑小型电动车,按交通规则行驶,一68岁老太撞了我车尾而跌倒,报警后在医院做了CT,没内伤,也没外伤,医生给挂了水,没住院,但老人儿子要求再挂两天,我答应了,三天药费我都付了(共880元).但第三天后老人儿子要求再挂两天水,还再在家观察5天,我没理他,并告诉他爱咱办咱办,有交警处理,不成还有法院,但第十天老人儿子说他妈才发现腿后有淤青,并将其母送去住院.请问律师我该承担怎样责任,后面费用我要承担吗?老人儿子算不算无赖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