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得到补偿吗?我是湖北邮政储蓄银…

我可以得到补偿吗?我是湖北邮政储蓄银行劳务工,自2000年7月进大冶邮政局上班,(当时单位未分家)2003年10由与单位请假4个月,于2004年3月继续上班,但中间三月没有工资和交纳社保,2010年1月调至市邮政银行工作,但工资太低我查看劳动法规定2006年1月1日起不论工种正式劳务之分,岗位工资应平等,但我与同岗正式工资相差很远,我曾向领导反应领导说你说低就可不做,我说不做那应当补偿,单位说没有,请问我应该得到补偿吗,应该哪些补偿?请求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