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受伤10月1日早上我父亲帮别…

过失致人受伤10月1日早上我父亲帮别人割个桶(送桶人未告知里面以前是装有什么物质的桶)结果割的过程中发生爆炸,一个小孩趴在附近玩耍,火起来时,可能是小的物质颗粒溅到脸上,一点点皮脱落已到医院治愈,花了6500元医药费,我们付了4000,事后小孩父亲未经我们同意把发票拿回老家去报销,没有任何依据跑到我家要钱,我们拒绝支付,我不知道我们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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