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广东一男子利用假证件与我领取了结婚证。后育有一女。后知他已婚,就向禅城区人了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小孩18年的抚养费。并解除婚姻关系。可是他在开庭前一晚与我达成口头协议,让我撤诉,他会支付小孩每月2500元的抚养费及给小孩买一套房子。可是我撤诉后,他却不履行他的承诺,不支付小孩的生活费。随后,我又向禅城区法院提起刑事和民事诉讼。起初在法院的调解下,他答应小孩的生活费5年一给,直至小孩18周岁。但我必须撤回对其的刑事诉讼。我答应后,他却反悔。说要先支付前两年的生活费,以后按年支付。没有办法,我答应了他的条件,也撤回了刑事诉讼。今年7月份,我一直没有工作在家,他让我去他的工厂里面工作,但我有一个条件我要住集体宿舍。他答应了。我过去后,他以宿舍分配不够这样那样的理由让我和他住在他出租的房子内,以给小孩好的生活为由,多次强迫与我发生关系,我发现我怀孕了,我让他带我去医院,他不带。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能不能以强奸罪告他呢?我现在身体很差,之前没有起诉他之前他已让我流掉了两个小孩。再做人流的话我怕会引起不孕。请各位好心的律师给我出出主意吧。我现在真的很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