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在房屋拆迁中,如果拆迁人…

加工承揽合同在房屋拆迁中,如果拆迁人是个人合伙的松散组合,不具有任何经营资质。待拆迁房子的业主采用此种方式:拆迁人支付2600元给房主,房主不再过问此事,并且拆房子所得的砖石瓦砾归拆迁人所有。请问:此种关系的性质应定性为“承揽合同”还是“雇佣合同”或者“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