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塘征用的补偿问题您好!我是杭州余行…

渔塘征用的补偿问题您好!我是杭州余行杭这边的村民。最近被村小组长告知,我家在1989年开始(有渔塘承包证)承包使用至今的1.8亩渔塘,现被政府公建项目征用了。但是村小组长在发放征用补偿费时,告诉我,我家的补偿费只有1.2亩的渔塘补偿费。事情原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村里的田地分到村民小组,再由村民小组根据村民每户家庭人口数,承包田地。后来,村里私下规定,升学后,农转非人员或外嫁等村民的农田、渔塘、林地等的承包地由新出生或嫁取到各村民小组的新村民承包耕种——如有田地的划拨,也是在村小组内部间划拨。10年前,我升学后,农转非,户口从村里划出了,——当时,和我一样情况的有10人。但是,新增人口只有9人,在划拨后,我的那份因为没有人继承,就一直由我家继续承包。从那以后,城市建设征地等原因,村里的田地都被陆续征用了,剩下到现在也只有不多的几个渔塘,村里也没有再继续划分渔塘,故我家在89年分到时的1.8亩渔塘一直承包到现在(有承包证)。现在我们家的渔塘被征用了,但是在补偿费的分配上,却只给我们1.2亩渔塘的份,说我那份在10年前户口迁出时就没有。但是这里的农田、渔塘征用补偿都是给承包人的,而不是给村小组。现在上面直接把前给村小组了,村小组成的老板,他们给村民一部分补偿费,其余的都被扣下了。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我家能领取1.8亩渔塘的补偿费吗?急待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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