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适合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吗???…

劳动法适合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吗????????????我是1999年从部队退伍。根据《义务兵安置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由安置办下文安排到工商部门工作,并且上级工商部门也下达了接收安置文件,只是工资从自有资金中发放,工作4年后参加一次工勤人员考试没有录取,也没有说法,我工作了十年,就在落实津补贴时我才发现了没有自己才去问领导,得到的回答是我是个体劳动者协会工作人员没有资格享受,我就问是谁安排我到个私协的,领导在县里找不到文件,今年3月份才收到地区的文件。我就问事隔了10年为什么现在才通知我,他们却说这是你们县局的事我们早就下发了,可是县局没人收到。他们对我的回答就是对我的身份没法解决,因为工商现在是省直管单位,没有办法。不知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