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下工作我是在日研修生,在2009年12月28日来日.在今年9月21日脚受伤骨折入院.由于在不习惯日本食物和吃不饱要求出院,但是医生不同意,于是在10月26日经医生判定可以基本生活治理同意出院.但出院后,日本企业要求我回国或工作,无奈之下我选择了工作,从10月19日到10月28日工作8天,但10月28日我的脚实在痛的受不了了,想回国.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回国的话可以获得多少赔?,我受伤脚一直在疼痛下工作有没有赔偿?谢谢
受伤下工作我是在日研修生,在2009年12月28日来日.在今年9月21日脚受伤骨折入院.由于在不习惯日本食物和吃不饱要求出院,但是医生不同意,于是在10月26日经医生判定可以基本生活治理同意出院.但出院后,日本企业要求我回国或工作,无奈之下我选择了工作,从10月19日到10月28日工作8天,但10月28日我的脚实在痛的受不了了,想回国.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如果回国的话可以获得多少赔?,我受伤脚一直在疼痛下工作有没有赔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