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扣留土地补偿费合法吗在2009年7月份由政府将我村部分土地征用,当时政府付给我村70%的地款,在分给村民地款时由组长把我们四户户主名下的土地补偿费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各扣了5000元,随后我们就和他理论,他的理由便是我们几户的承包地在分配上存在了些问题。后来我们催促数次,1个月后陆续才给了我们。今年7月份政府付给我们另外30%的地款时又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扣去了每个村民的“农保”费300元和几户户主的土地租赁款4000到12000元不等,而且至今没有给我们任何收据。国家曾三令五申强调农村乱收乱扣费问题,像这样的乱扣费没有经过村民大会私自做主的做法是不是符合国家政策,我们应该怎么办。